台湾加密货币课税规定引发民怨:政策不明确,缺乏配套措施

2025-01-22 17:30:27 数字货币法规 author

台湾财政部近日公布的加密货币所得课税规定引发广泛民怨,主要问题在于课税标准不明确、执行方式草率,以及财政部与金管会缺乏协调,导致政策混乱。

税收规定概述:

根据规定,虚拟货币交易所得的课税方式取决于其是否具有证券性质:

  • 具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货币: 个人或企业交易此类货币的损益属于所得税法中的“证券交易损益”。目前台湾已停征证所税,但企业仍需按照《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纳入基本所得额计算。
  • 不具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货币:
    • 个人: 若非经常性买卖(未明确定义),其所得属于所得税法中的“财产交易所得”,需将交易成交价扣除购买成本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併入综合所得税计算。
    • 企业: 应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损益,将所得额併入营利事业所得依法课税。

财政部表示将通过两种方式查税:一是查核个人或营利事业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二是持续检讨并优化资料蒐集方法与范围,提高查核效率。

民怨的主要原因:

  1. 课税标准不明确: 规定中“非经常性买卖”缺乏明确定义,民众难以判断自身交易行为是否需要缴税。同时,对于持有多种加密货币的投资人,如何处理盈亏互抵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
  2. 财政部与金管会缺乏协调: 财政部的课税规定与金管会的虚拟资产管理相关法规脱节,导致虚拟资产在不同部会可能有不同的定义和处理方式,让民众无所适从。
  3. 未出金也需申报: 即使尚未将虚拟货币兑换为法币,也可能必须申报缴税,这引发民众强烈不满,认为难以精确计算收益。
  4. 缺乏配套措施: 对于透过Web3钱包或冷钱包获得的空投资产是否需要申报,以及如何处理复杂的交易和税务计算,财政部均未给出明确说明。

专家建议:

专家建议政府应延后实施课税政策,广泛蒐集意见,并以立专法为目标,制定更完善的课税制度。 目前的政策缺乏配套与沟通,且未参考国际趋势,也未召开公听会听取民意,导致政策与民生脱节,增加民众困扰。 制定专法应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以保障民众权益并建立清晰的税收框架。

总结:

台湾加密货币课税规定引发广泛争议,其根本原因在于政策的不明确性和缺乏配套措施。 政府需要积极回应民意,改进政策,并通过立法明确相关规定,以建立一个公平、透明和可持续的加密货币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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